Page 2 - 組織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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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 立 空 中 大 學 臺 北 學 習 指 導 中 心


                                管理與資訊學系系學會  組織章程


                                                  經學校核定:中華民國八十四年三月六日成立資訊社
                                                  第一次修訂:中華民國九十年四月十日  增修

                                                  第二次修訂: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八月十九日  改制系學會
                                                  第三次修訂:中華民國一○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增修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章程依據「國立空中大學學生社團組織暨活動實施要點」有關規
                          定訂定。


                 第二條  本會全名為「國立空中大學臺北學習指導中心管理與資訊學系系學
                          會」,簡稱為「空大臺北中心管資系學會」(以下簡稱本會)。


                 第三條  本會為學藝性社團,以配合臺灣學術網路之發展及本校推動網際網
                          路普及化政策,致力於電腦網路相關應用及開拓資訊生活領域為宗
                          旨。

                 第四條  本會會址設於國立空中大學臺北學習指導中心所在地。



            第二章  任務


                 第五條  本會任務如下:

                     一、舉辦管理學類及資訊學類之學術研討及訓練。

                     二、發行會訊及有關管理與資訊技術之各項圖書刊物。

                     三、與國內各有關機構、學術團體作學術聯繫及技術之交流。

                     四、提供會員學習場所及學術互相研究事項。

                     五、收集及交換國內、外相關管理與資訊技術資源以供參考。



            第三章  會員


                 第六條  凡本校(含附設空專)當期選課之全修生、選修生,均可申請加入
                          本會。

                 第七條  新會員申請入會時,所繳會費概不退還,未繳交會費者暫停會員各
                          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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