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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空中大學台北學習指導中心達言社組織章程
經學校核定: 中華民國八十年九月一日成立達言社 第一次修正: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六月二日 第二次修正:中華民國九十年元月九日 第三次修正: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五月十四日 第三次修正: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五月十四日 第四次修正:中華民國九八年十二月二九日 第五次修正: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五月五日 第六次修正:中華民國一零八年六月二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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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章程依據 "國立空中大學學生社團組織暨活動實施要點" 有關規定訂定。
第二條:本社全名為 "國立空中大學台北學習指導中心達言社" 簡稱為 "空大台北中心達言社"。
第三條:本社宗旨為
"開創說話的藝術,提升語言的美感,增進人際的溝通,培養領導的能力,做一個有吸引力到處受歡迎的人"。
第四條:本社社址設於台北學習指導中心所在地。
第二章 任務
第五條:本社任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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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辦演講、辯論會、讀書分享會、專題討論會、專業研習班、專案活動、 社會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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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請學者、專家、指導老師舉辦專題演講及座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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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關語言進修及研究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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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相關 讀 物或社務通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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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辦聯誼及各種文康活動。
第三章 社員
第六條 凡本中心學生經書面申請得為本社社員。
第七條 本社社員至少20人。
第八條 本社社員應享有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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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社員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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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選舉權與被選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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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發言權及表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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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參加本社所舉辦之各項活動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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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獲得本社所收集、編印之講義、 讀 物、資料。
第九條 本社社員應盡之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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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本社組織章程及決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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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納社費: 貳佰元 一學年 專題演講免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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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納學期課程費: 新社員 壹仟元 、 資深社員捌佰元 、幹部伍佰元 一學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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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費規定:社費:學期開始前全退,未逾學期二分之一退二分之一,逾二分之一者不退費學期課
程費:課程前全退,未逾課程次數二分之一者退二分之一,逾二分之一者不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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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任本社所指派之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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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時參加本社所舉辦之各項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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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辦理各項活動。
第四章 組織
第十條:本社置社長一人,應為當學年有選課之全修生,任期一年,期滿改選,連選連任一次,卸任後聘為本
社顧問 並得轉任本社幹部 .
第十一條:本社置副社長二人,公關、行政、財務、活動及社服五組,置組長一人及副組長若干人,任用資格
應為當學年有選課之全修生。任期壹年,由社長聘任之。
第十二條:本章程所稱之幹部係指社長、副社長、各組組長、副組長並列為幹部會議之成員,均為無給職。
第五章 職責
第十三條 本社以社員大會為最高權利機關。
第十四條 本社社員大會之職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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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定與變更本社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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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本社社長,但如遇社長出缺時,得由現任社員中選舉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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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及罷免本社社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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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決各項社費,活動費及會員捐款之數額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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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決本社年度工作計畫,報告及預算,決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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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決本社社員之除名處分。
第十五條 幹部會議之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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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社員大會之決議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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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定社員入社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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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定年度工作計畫及年度經費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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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條 社長之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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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理本社之一切社務及推動本社各項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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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集幹部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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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集社員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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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外代表本社參與各項公關活動。
第十七條 副社長之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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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助社長推動各組工作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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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社長之指示代理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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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別掌理各項活動規劃及社務行政之執行等事項。
第十八條 各組職責如下:
公關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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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及講座之公關文宣,資料蒐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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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外友社聯絡、觀摩及邀請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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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前茶水的準備。
行政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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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理社務行政及資料檔案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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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資料建檔、物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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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部會議通知及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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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錄活動日誌與活動簽到表之整理保管。
財務組: 社務費用收付及財物管理 。
活動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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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員聯誼活動,規劃與舉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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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前聯絡社員參與,會後追蹤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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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地佈置與復原。
社服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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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社務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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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服務活動之企劃與推廣。
第六章 會議
第十九條 社員大會每學年召開一次,但如遇到需要時得召開臨時社員大會,幹部會議每一個月召開一次。
第二十條 幹部會議認為必要或經社員五分之一請求,得召開臨時社員大會。
第七章 經費
第二十一條 本社經費來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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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員每學期(半年)社費由幹部會議決議,並公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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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單位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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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員樂捐。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經社員大會通過,呈報台北學習指導中心核備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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