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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空中大學高雄學習指導中心資訊社組織章程
【2000/03/07 制訂】
【2001/06/24 第一次修訂】 【2004/06/20 第二次修訂】
【2005/07/10 第三次修訂】 【2006/07/02 第四次修訂】
【2013/06/02 第五次修訂】 【2018/06/03 第六次修訂】
【2019/03/10 第七次修訂】 【2019/06/09 第八次修訂】
第一章
宗旨
第 一 條 為加強國立空中大學高雄學習指導中心﹙以下簡稱空大高雄中心﹚
同學學習電腦資訊之相關知識,協助同學電腦資訊課程之有效修習,
並促進本中心其他社團進行電腦化工作,進而提倡利用電腦資訊系統
為目的。
第 二 章
社 址
第 二 條 社名:國立空中大學高雄學習指導中心資訊社﹙以下簡稱本社﹚。
第 三 條 社址:國立空中大學高雄學習指導中心社團辦公室。
第 四 條 研習地點:國立空中大學高雄學習指導中心。
第 三 章
社員資格
第 五 條 社員資格需為空大高雄中心及空專學生如下
﹙1﹚ 全修生。
﹙1﹚ 選修生(必須在該學年中有修課者為限)。
第 四 章
社員之權利與義務
第 六 條 社員義務
﹙1﹚ 每學年度之上學期學或第一次面授時接受新社員申請加入資格及舊
社員報到並繳交社費(社費為一年期)。
﹙2﹚ 每學期之下學期開學或第一次面授時,舊社員需向本社辦理報到。
﹙3﹚ 社員應遵守社團、電腦教室、校規以及相關法令之規定。
﹙4﹚ 社員應配合社團要求參與各項會議及課程研習,未能參與畢需具文
請假。
﹙5﹚ 不得以本社之名義,從事個人或非法之商業及有損本社名譽之活
動。
第 七 條 社員權利
﹙1﹚ 優先參與本社之相關電腦研習課程。
﹙2﹚ 所休息之關電腦課程,有諮詢之權。
﹙3﹚ 協助社員蒐尋有關電腦課程之資訊。
第 五 章
本社團組織架構
第 八 條 本社團組織分為:
﹙1﹚社長
組織:設置一人。
職掌:為統籌全社團之運作決策。

﹙2﹚副社長
組織:設置二人。
職掌:為協助社長統籌運作及管理各組之協調工作。

﹙3﹚活動組
組織:設置組長一人,組員若干人。
職掌:社團活動之招生、文宣、行政作業等工作。

2013/06/02修正為社團活動之招生、企劃撰寫、行政作業等工作、活動安排、主持及帶活動。

﹙4﹚總務組
組織:設置組長一人,組員若干人。
職掌:負責社團經費、會計與總務工作,並增設出納一人,於每年社
員大會提交財務報表。

2013/06/02修正為管理社團器具資產、器具準備及採購
2018/06/03修正為取消出納—職,由財務組長擔任每年社員大會提交財務報表
2019/06/09修正為總務組與財務組合併 (只設立財務組)

﹙5﹚技術組
組織:設置組長一人,組員若干人。
職掌:配合社團課程活動進行前後之問題諮詢、協助活動組之規劃、
編課及考古題收集。

2018/06/03修正為教學組

﹙6﹚公關組
組織:設置組長一人,組員若干人。
職掌:社團對內及對外之聯繫工作。

﹙7﹚顧問
卸任社長得聘為本社顧問。

2019/03/10修正為卸任社長(顧問)得聘為本社稽核
2013/06/02增設

﹙8﹚財務組
組織:設置組長一人,組員若干人。
職掌:負責登記本社財務收支、管理財務帳簿,並增設出納一人,管
理印章,於每年社員大會提交財務報表。

﹙9﹚文宣組
組織:設置組長一人,組員若干人。
職掌:負責活動文宣海報設計製作及活動相關事務。
第 六 章
社團幹部之產生及罷免程序
第 九 條 選舉:每學年度下學期結束前,由現任社長招集全體社員召開社員大
會,並推選新任之社長,各組幹部由新任社長遴選,並報請空
大高雄中心備查。
第 十 條 罷免
﹙1﹚ 社長之罷免,由副社長代為召開審查會議,並提出具體之事證,由副
社長召開臨時社員大會,由現場出席社員二分之一通過即可免除社長
之職務,並另行選派接任人選﹔接任人選之任期至該職到期之時為止
,其全部會議需呈交記錄至空大高雄中心備查。

﹙2﹚ 幹部之罷免,由社長提出具體之事證,並召開幹部會議,由出席幹部
三分之二同意罷免,並經社長公告全體社員週知,其會議記錄呈交空
大高雄中心備查。
第 七 章
社團幹部之任期
第 十一 條 社長任期一年,連選可連任,但以乙次為限。
第 十二 條 各組組員由組長選任之,於開學後列冊報社長存查任期為一年。
第 十三 條 本社幹部均為無給職,但可依職務之所需,支領車馬費及通訊費。
第 八 章
社員大會之召開及程序
第 十四 條 每學年度下學期結束前,由社長招集社員召開社員大會,(社團幹部
未能出席者需事先具文請假)並由社長禮邀校方人員及其他社團與
會。會議程序結束後,會議記錄列冊報空大高雄中心存查 。
第 八 章
社員大會之召開及程序
第 十五 條 會議程序
﹙1﹚ 社長宣佈開會。
﹙2﹚ 來賓致詞。
﹙3﹚ 各組長業務報告。
﹙4﹚ 推選下任社長。
﹙5﹚ 臨時動議。
﹙6﹚ 散會。
第 九 章
社團課程講師之聘請
第 十六 條 課程講師:按學年度編列課程需求,由社長禮聘學有專長並符合課
程所需之人士,擔任課程講師協助社員,其相關課程及
鐘點會,依學校規定辦理。
第 十 章
社 費
第 十七 條 ﹙1﹚ 新加入之社員入社費為新台幣?佰元整,年費為新台幣伍佰元整。
﹙2﹚ 下學期新加入之社員入社費為新台幣?佰元整,半年費為新台幣貳佰伍拾元整。
﹙3﹚ 繳費日期上學期為7月1日、下學期為1月1日(新生以當學期註
冊為主),社員權利義務自繳費日起生效。

2006/07/02修改為: ( 1 ) 新加入之社員入社費為新台幣壹佰元整,年費為新台幣肆佰元整。
2018/06/03修改為 : 三年內有在空大選課之空大生,可上12堂課,(無選課空大生)上課堂數8堂,
另外4堂各付費$100元。
2013/06/02 第五次修訂第十七條增設

( 4 ) 顧問繳交200元,當年度有出席協助社員電腦4次社費免繳2018/06/03 修改為 :
顧問為當年卸任社長為顧問,N年顧問不再享有免繳年社費。

( 5 ) 社團經費之增加,開放校友加入500元、非本校生800元,均為贊助社員無選舉權。
2018/06/03 修改為 :
贊助社員只要繳每一堂課100元即可上課。贊助社員無選舉權
第 十一 章
章程之通過及修改
第 十八 條 本章程必須經過全體社員大會會議通過,並報請國立空中大學高雄
學習指導中心備查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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