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全名:國立空中大學高雄學習指導中心攝影社,簡稱:空大高雄攝影社。
二、 宗旨:
(一) 促進身心健康,陶冶性情,調劑生活,敦睦同學情感,發揚互助精神切磋攝影技能。
(二) 融合知識、技能、情意三者均衡發展,以期使我們的人生不留白,捕捉有限的歲月,
留下美好的回憶。
(三) 提昇我們的生活品質、發展精緻文化來陶冶我們的心靈。
三、 本社設於國立空中大學高雄學習指導中心內:高雄市中華一路453號。
四、 組織與職掌:
(一) 組織系統
社員大會 -稽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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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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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社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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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組 文宣組 公關組 服務組 財政組 行政組
會計出納
(二)
職掌
社
長:代表本社,綜理本社社務,制定活動方針,召開社員大會及臨時社員大會。
副社長:置一人至二人,協助社長辦理本社攝影活動有關事宜。
行政組:辦理本社行政、總務工作事宜。
財務組:辦理本社財務、會計工作事宜。
活動組:辦理本社攝影活動之規劃、執行事宜。
公關組:辦理本社公共關係有關事宜。
文宣組:辦理本社文稿發佈、海報製作事宜。
服務組:提供社員攝影、課業等諮詢服務工作事宜。
五、
社員:凡國立空中大學高雄學習指導中心之全修生及選修生均得加入本社為社員。
六、
社員大會每年召開一次,必要時社長得召開臨時社員大會或經社員五分之一人數提議,請社長召開
之。 (100.06.19修訂)
七、
社長:任期一年,由社員大會選舉之,連選得連任一次,歷任社長聘任為顧問。(93.6.20修訂)
八、
經費來源:
(一)
社員入社費免繳,常年社費伍佰元。永久會員一次繳貳仟元,終身免繳費。
(二)
校方補助經費。
(三)
本社社員之樂捐贊助。
九、
資格規定:社長及各幹部人選應為當學年度有修課之學生。
十、
社長及各幹部改選於每年六月底前完成,改選完成之日起兩週內完成交接手續。
十一、
本章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經社員大會決議修正之。
備註:
(1)
為使社團之運作不因社長改選及幹部之更替,致社團會務出現斷層現象,
於93.06.20社員大會表決通過組織章程第七條加註歷任社長聘任為顧問,
以協助並督導社團正常運作與發展。
備註(2)
組織章程第六條原規定社員大會每半年召開一次,經100.06.19社員大會提案
依實際狀況社員大會每年只召開一次,建議修改章程以符合實際,表決通過並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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