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學會依組織章程建立之組織架構如下:
會長總理系學會行政及活動相關事務,對外代表系學會。
分為行政副會長,負責財務及行政相關業務。活動副會長,負責會長對外事務及活動辦理相關事宜。
財務組負責總理系學會財務及出納,內容包含會費收入、開立收據、財務支出、製作財務相關報表等。
行政組負責系學會內所有相關行政作業,如課程通知、活動通知、簽名表製作、會議通知、會議紀錄等。
活動組負責系學會所有課程及戶內、外活動相關事務(含攝影),如事務繁雜得增設活動副組長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