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空中飛人文學獎簡章
一、宗旨:鼓勵空大同學、校友以及社會大眾從事文學創作,獎勵優秀文學作品,推展文學寫作
與欣賞之水準與風氣。
二、主辦單位:國立空中大學
承辦單位:國立空中大學輔導處
協辦單位:各學習指導中心、台灣新生報、校友總會及各地校友會、各中心學代會及社聯會
三、徵文對象:不拘。對文學創作有興趣之空大同學、空大校友、社會人士,皆可報名參加。
四、徵文主題:不拘。可就與空大有關的人、事、物進行寫作,亦可自訂題目自由發揮。
五、徵文類別:
(一)現代詩:行數限制百行以內。
(二)散 文:字數限制 3000 字以內。
(三)小 說:字數限制 6000 字以內。
六、獎勵辦法:
(一)錄取名額:
1.現代詩:首獎 1 名,優等 1 名,佳作 1 名,入選 3 名。
2.散 文:首獎 1 名,優等 1 名,佳作 1 名,入選 3 名。
3.小 說:首獎 1 名,優等 1 名,佳作 1 名。
( 二)獎勵方式:首獎每名獎金 10,000元、獎狀一紙;
優等每名獎金 5,000元、獎狀一紙;
佳作每名獎金 3,000元、獎狀一紙;
入選每名獎金 1,000元、獎狀一紙。
七、評選方式:
(一)評審作業:由承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評審。評審委員會得視作品水準
增減錄取名額。
(二)評分標準:立意取材 50%、謀篇佈局 25%、遣詞造句 25%。
八、收件截稿日期:97 年 5 月 1 日起至 6 月 15 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九、寄件及收件方式
請將報名表 1 份(WORD檔、PDF檔),連同作品一式 4 份(文稿一律以 A4 紙張電腦繕打,
直式橫書,內文字體為標楷體 14 級字,左邊裝釘 ,稿件請勿署名或作任何記號),並附原稿
WORD電子檔光碟 1 份,以掛號寄至「(247)」台北縣蘆洲市中正路172號,
『國立空中大學
輔導處』收」,並於信封註明「空中飛人文學獎比賽稿件」。
十、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概不退件,請參賽者自行留底稿。
(二)參賽者以本名報名;得獎名單一律以本名公布。
(三)作品如有下列情事者取消參賽資格,若已得獎則追回獎金及獎狀,並應自負法律責任:
1.抄襲他人作品或冒名頂替參賽者。
2.違反著作權法或其他法律規定者。
3.作品曾公開發表或參與其他比賽得獎者。
(四)得獎名單將公佈於本校輔導處網站、空大專版,頒獎日期另行公告。
(五)得獎作品將刊登於本校網站、空大專版及相關出版品,不再另支稿酬。
十、本實施要點如有未盡事宜,得另行修訂補充後公告。
十一、洽詢電話:(02)22829355 轉 5311 或 5312,輔導處梁小姐或彭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