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空中大學 台北學習指導中心 學生代表選舉辦法
依據:本校99.12.07修訂「國立空中大學暨附設空中專科進修學校學生代表會實施要點。」
參選方式說明:
一、
學生代表候選人:凡於登記參選學年度下學期,有選課繳費之本中心全修生(含空專生),具服務熱忱者,均得向本中心登記參選,經審核合格後,成為學生代表候選人。惟預計於次學年度暫停選課之全修生(含空專生),請勿登記參選,以避免任期內因故被取消學生代表資格,改由他人遞補之困擾。
   
二、
學生代表候選人登記日期及應檢附文件:有意登記參選者,請於每年3月至4月公告期間 (第一次面授日至第二次面授日),繳交學生代表候選人登記書及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向本中心登記。登記書可於公告期間至台北中心網頁下載使用或至台北中心辦公室索取)。
   
三、
學生代表選舉人:本中心全體學生(須當學期有選課繳費之空大全修生及空專生,不含選修生),同時兼具「空大全修生」及「空專生」身分者,其選舉權以一個為限。
   
四、
學生代表候選人候選號次抽籤:經本中心審核合格之學生代表候選人,於公告所訂日期、時間,在本中心所在地進行候選號次抽籤,未到之候選人由本中心代抽。
   
五、
學生代表候選人個人資料公告:合格之學生代表候選人,其個人資料﹝選舉公報﹞將於登記截止日後,在本中心公佈欄及台北中心網頁公告週知。並於第三次面授日及第四次面授日於,在本中心各面授點公告週知。
   
六、 投票日期地點:各面授點第四次面授日,上午八時至下午五時。利用課餘時間,
領票圈選。投票地點為本中心各面授點臨時辦公室(即投票所)。
   
七、 投票方式:請選舉人於投票當日攜帶學生證,至指定投票地點領取選票,圈選後,請投遞於投票所『投票箱』內。採「單記非讓渡投票」,即每張選票圈選一名。
   
八、 開票時間:參考選舉期程公告之日期時間,在本中心所在地開票,開放同學蒞臨現場。
   
九、
選舉結果:本中心應選學生代表11人,各以得票相對多數之候選人為當選人,並組成本中心該學年度之學生代表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