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的奧秘  (上)

文\陳慶坤

 儘管藝術活動對於人類生存沒有明顯的價值,但從已知的人類社會卻一直從事某種形式的藝術活動,毫無疑問,人類誕生開始的那個時候起,藝術的創作就已存在了。例如,舊石器時代居住在歐洲大陸的原始人,他們就懂得從植物中淬起自然的顏料,在他們居住洞穴的牆壁上畫滿了他們所獵取的動物圖畫,有的甚至顯示歌舞、戲劇的圖樣,和用獸骨雕刻而成的長笛。在中國新石器時代所出土的彩陶上,畫有互相追逐的魚、跳躍的鹿,還有原始人使用的工具和裝飭品,在裝飾品中有鑽孔的石珠、古墬、獸齒等,這些裝飭品都經過精細的打製、研磨、鑽洞,並用赤鐵礦染色;還有青海出土的「舞蹈紋盆」刻有舞蹈者的生動形象。這些都證明原始人類就已懂得歌唱、舞蹈、繪畫等等藝術活動。

 即使在現代商業化的社會裡,雖然藝術創作屬於少數藝術家從事的專門事業,但事實上,現代人所參與藝術創作的活動並不少於古時候的人。因為藝術最早是源自於實用性的一種創作;例如將陶土、銅、鐵等盛水的容器加以美化,使其在外觀上除了實用之外更為賞心悅目,這種實用性藝術活動的「美術」行為,在現代社會更為發達。這種美化之術的工作相延日久,不斷的加以擴充發展,而形成一具有高度價值的物品時,隨著歷史時間流傳,即是我們所謂的「藝術品」。依此而論,現代人幾乎都參加了某種形式的藝術創造,例如,我們將自己的住宅裝潢得優雅古典;我們用玉器、珠寶裝飭自己的身體;我們日常所用的器具,也都經過設計師的造型與圖樣的設計;甚至我們參觀博物館,或聆聽一場音樂會,或閱讀一篇小說等等,這些藝術活動已是現代人類活動內容中非常重要的組成部分,藝術再也不是特定族群所擁有的奢侈活動。

 儘管現代人的藝術活動與人類生活的關係是如此的重要,但是藝術活動是一項無助於物質生存的活動;我們不會因為少去美術館、少聽一場音樂會、少看一場電影而失去物質的營養供給,枯槁而死;但我們卻不能沒有錢、不能沒有飯吃、不能沒有工作?

 那麼,是什麼強大的力量,促使人們去從事這項無助於人類物質生存的活動,又有什麼力量誘使我們去幻想、去作夢、去娛樂自己?藝術家脫離了現實生活,將自己關在象牙之塔「為藝術而藝術」,大膽的做起他的白日夢來!其原因何在?

 當我們靜觀一件藝術品、聆聽一首音樂、閱讀一本小說、看一場電影的時候,為何會體驗如此強烈的感情,而情緒為之感動!這些人類共性的問題,儘管從人類文化學、社會學、心理學、甚至藝術理論來加以探討,都不足以涵蓋全部的解釋,而只能在各個領域之內加以論述而無以以遍概全,形成對於解釋藝術活動方面的著作已如汗牛充棟般不可勝任,卻仍然有「雲深不知處,只在此山中」的感覺。究其原因乃在於對於藝術的解釋與定義的變動不居,和藝術創作所賴以維持的信念,是如此的顛覆無常,更顯得藝術是如此的奧秘而不可捉摸,要去界定什麼是藝術是非常困難的。

 因此,什麼是「美」?藝術是一種「美」的活動嗎?「美」是藝術所必須具備的特質嗎?我們以一個無可爭議的藝術作品為例加以說明美醜對立的關係;達文西(Leonardo da Vinci)最著名的畫像『蒙娜麗莎』,達文西以高超的畫藝,表現女子超越群倫的美貌微笑,是西方最著名的繪畫殆無疑義,畫中人物的微笑表現界乎於輕浮與莊重之間,使人興起一種微妙的賞心悅目之美,感到美的存在與價值。但是,若要說「美」是藝術賴以得到鑑定的特質,那麼大自然也是美麗的,相片中的模特兒之美可能不輸蒙娜麗莎,但都不足成為藝術的條件,其原因何在?再看挪威畫家夢克(Munch Edvard)的『吶喊』,這種恐懼的形象就好像我們在夢中所夢到的那種非理性恐懼與嚇人,彷彿被孤獨與苦悶包圍而無由自主的吶喊,可說一點都不美。然站在世界藝術史發展進步的觀點來看它是美的,他所要傳達的不正是二十世紀人類經過兩次世界大戰的浩劫,人性在槍砲、坦克、炸彈威脅與恐嚇下的心理反射嗎?這種人類悲慘的現實生活,似乎唯有透過藝術家敏銳情感,才能感受到生命存在的無奈而不得不發出的吶喊,我們透過畫家的作品感受到那種「神秘的震懾力量」,正是人類共同的吶喊,這種震懾的力量更揭示了美與醜之間所涵蘊的藝術之奧妙。

 因此,藝術所要表達的並非只有表現人類光輝的一面,為那些浮華虛幻的美麗世界立傳,而是更應開顯人類醜陋無以申訴的心靈,為被壓抑、宰制的性命取得真正的自由與解放。

(作者為本校人文學系畢業校友現為師大藝術研究所研究生) [93.04.21/27  空大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