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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空中大學台北第二學習指導中心

101學年度學生代表會第一次會議紀錄

日 期: 101 6 19 ( 星期一 ) 上午 10:00

地 點: 4003 教室

主 席:洪文良

出席人員:姜素星、沈石碧蓮、張耀勻、石元彰、李秋儒、陳韋志、洪文良

指導老師:李主任 允傑、林麗美

壹、  會長致詞:

    感謝各位代表支持我當選101學年度會長,我不會讓各位失望的。

    文良要提醒大家民主概念,洪文良任期內不能正常運作會務、無作為或品德不正時可提罷免,修訂學代會組織章程時,増訂罷免條款

本人建議:

1、    學生代表會,面授日排班服務同學,彚集中心同學反應意見,建議中心處理,協助同學解決難題。

2、任何向中心建議案,應經全部學代會成員充分討論,再上報中心。

3、中心學生代表會定期及與學校會議前開會,整合大家意見提案。

4、會議後記錄分發予各代表。各學代的服務事跡及出席率公告之。

最後我要強調的是;學代會全體代表應團結一致服務同學,而不要彼此存有心結或刻意與中心對抗,相信團結理性是同學之福,祝福大家。

貳、  議案討論:

議案一:定  期:每二個月開一次代表會議。

        不定期:總會開會前討論提案會議:

        訂定交接會日期

  議:決議通過。

        為期會議能全員到齊,務必確實連絡,並提前10天以上通知

        全員再一次校正通信料,代表通訊資料是公開的不受個資法  

        限制。(詳通訊更正表)

        交接會日期決定7 10日左右,7天前通知。

議案二:『北二中心學代會組織章程』修訂案:

        修改部分條款及增訂罷免條款。

  議:通過修訂案,送請中心審核實施。(詳組織章程)

議案三:『北二中心學代會選舉辦法』訂立案:

         依據『空中大學學生代表會實施要點』及參考其他中心學代

         會選舉辦法;並考量本中心情況而訂立。

  議:通過訂立案,送請中心審核實施。(詳選舉辦法)

議案四:101 上面授日設置學代服務台案:

        請討論。

  議:

       1 次面授:李秋儒、陳韋志、洪文良

       2 次面授:石元彰、姜素星、洪文良

       3 次面授:沈石碧蓮、張耀勻、洪文良

       4 次面授:請全員到齊。

議案五:65歲以上學生128 學分費免費,但 65歲以前有修學分,已修

        部份學分要扣除,建議學校能否不要扣除。

  議:請總會提案校務會議,討論之

議案六:副會長及各組人員選派:

  議:由會長徵詢有意願擔任或指定人選擔任,經會員大會通過。

參、  臨時動議:

肆、  散會: 11:00

會議記錄人:張耀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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