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第二學習指導中心八十九學年度下學期重要事項簡表


辦公時間

溝通管道(全校性)

◎面授上課、考試及補考日期、地點

◎面授請假

◎考試請假

◎請假、補考事由及須檢附之證明文件如下表:

請假、補考事由

證明文件

與空專考試衝堂

空專學生證影本

公職考試、就職考試

准考證影本

教育召集

召集令影本

本人或二等親以內結婚

喜帖

喪葬

訃文或死亡證明

生產、急症及重病

出生證明、診斷證明

 

◎扣考規定

◎作業繳交

◎成績查詢

◎基本資料更動

◎學訊寄發

◎北二中心社團種類

備註:

一、為維謢個人權益,有關學校及中心各項規定,請詳閱本學期學習手冊及學訊。

二、若日後公佈之訊息與本表不相同,以最新訊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