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第二學習指導中心八十九學年度下學期重要事項簡表
◎辦公時間
◎溝通管道(全校性)
◎面授上課、考試及補考日期、地點
◎面授請假
◎考試請假
◎請假、補考事由及須檢附之證明文件如下表:
請假、補考事由 |
證明文件 |
與空專考試衝堂 |
空專學生證影本 |
公職考試、就職考試 |
准考證影本 |
教育召集 |
召集令影本 |
本人或二等親以內結婚 |
喜帖 |
喪葬 |
訃文或死亡證明 |
生產、急症及重病 |
出生證明、診斷證明 |
◎扣考規定
◎作業繳交
◎成績查詢
◎基本資料更動
◎學訊寄發
◎北二中心社團種類
備註:
一、為維謢個人權益,有關學校及中心各項規定,請詳閱本學期學習手冊及學訊。
二、若日後公佈之訊息與本表不相同,以最新訊息為準。